昨天下午,浙江宁波市旅游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即日起停止以“免费旅游”或低于旅游成本报价为噱头招徕、组织旅游者,当事旅行社应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游客投诉或纠纷。
“旅行社条例明确规定,低于成本的话,旅行社不能招徕游客。低于成本价,就是零团费,就是通过购物、景点返利,或者收取少量游客保证金和意外险费用等。”朱敏惠表示,这样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宁波的旅游市场秩序。如果再继续下去,这种低价团,会加重客人的心理负担,也会有安全方面的隐忧。
记者了解到,前几天国家发改委刚发出通知,决定从12月份开始,用半年左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而检查的重点就是旅游经营者是否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另外,宁波各县(市)、区旅游局,近期将对辖区旅行社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发现有类似行为或苗头的立即予以制止,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如果发现行为严重或已产生一定危害的,将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联合工商、物价等部门进行查处。
“目前宁波真正的免费游,都是政府部门在搞,比如旅游节期间的景区免票,或者是针对宁波市民、特殊群体推出的优惠活动。”宁波市旅游质监所所长陈林钢建议市民,冬季出游旺季来袭,选择一定要慎重,不要被所谓的低价、免费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