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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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3票  浏览8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11月20日 11:18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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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为加强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集体财产和职工、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南京市消防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在学院范围内从事生产、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的人员。

3、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是每个教职工共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对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

4、消防安全由院安委会统一管理,院长负第一位责任,安保处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行使检查监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消防责任人。

5、消防管理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安全生产教学目标管理,并把执行本制度作为考核学院各部门干部职工的一项依据。

6、安保处每年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改善防火条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完善防火措施。

7、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特点、季节情况,认真细致地落实防火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为用火用电、防火制度、隐患整改、防火教育、消防设施的管理等,检查情况要记录归档,并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必须报安保处,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定人定责。

8、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制度,油库、档案室、油漆间、配电房、木工间、停车场等的工作人员和凡涉及防火安全的作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其他安全作业人员上岗前、学生入学前也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9、电焊、气焊(割)等明火作业必须遵守动火制度,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10、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和安全技术规定,临时用火、用电必须审批,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1、驾培学校要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组织一次专业知识教育和消防演习,由驾驶培训学校安机科组织。

12、使用、贮存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范。

13、学生处要加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的防火教育和管理,严禁学生吸烟和玩弄火具。

14、严禁在禁烟火区内吸烟及携带火种。

15、严禁在办公室、作业现场、库区、库房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特殊情况需使用炉火取暖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经安保处备案,制定安全使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方可使用。

16、节假日及夜班组织好安全值班,做好防火,防爆保卫工作。

17、发现火灾,必须迅速报告、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18、对违反制度造成小火、火灾、爆炸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根据物资的性质和储量,决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品种和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添置、保管、换药等管理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并建立档案,做好记录。

3、消防器材一经定位,必须定人、定点、定期检查、定期换药,人员变更、器材位置移动要报安保处备案。

4、配备到各部门的消防器材,部门安全员要建立台帐,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还要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报安保处。

5、分发到每个部门或每辆汽车上的灭火器材应由部门指定人员或驾驶员保管。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应由该区域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和安全员承担保管责任。

6、消防器材定位存放,要显见、易取、安全,不准在消防器材前堆放障碍物。

7、消防器材定位存放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位置或挪作他用。

8、消防栓是灭火供水专用设备,不得用于生产、检修、生活及一切非灭火工 作。

9、灭火器材保管部门应定期自检,发现药剂压力不足,需要更换药剂时,应及时充装。

10、无故损坏消防器材,应由损坏者或保管者赔偿。

11、局部范围内产生火险使用了灭火器材,应将事故原因立即报安保处,及时将 使用过的消防器材进行充装,补充到位。

三、 火灾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

1、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规定;

2、各部门、各岗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要立即报告学院安保处和部门负责人并积极施救。

3、在学院安保处和部门负责人未到达现场时,必须保护好火灾现场。

4、学院安保处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派员到现场组织灭火,会同有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要求,同时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

5、对当事人及参与灭火人员述说的事情经过及扑救过程应详细记录,作为事故定性和处理的依据。

6、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火灾的,对当事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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