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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8月1日起开展2013年度物业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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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物业之家   发布者:admin
热度15票  浏览8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7月18日 11:21

  物业之家讯:记者10日从鞍山市房产局获悉,8月1日起,鞍山市将全面开展为期3个月的物业管理考评。公示小区物业费收支、建立台账、建立与业主互动机制,是今年评价物业小区好坏的关键。小区档案资料,设立小区保安、保洁、绿化服务检查组,及时答复业主诉求等将成为评价物业管理优劣的重要内容。

  鞍山市房产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将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在我市备案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为考核对象开展2013年度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据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万雪松介绍,今年考评与去年不同的是,将采取综合评分标准(综合评分=基础分+加分)。其中检查考评标准共计100分,物业企业公示考评共30分,建立与业主互动机制考评共30分,建立台账考评、按时报表考评各占10分,投诉整改考评共20分。加分部分主要涉及物业服务无投诉(20分)、以志愿者服务站为依托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15分)、及时整改等方面(15分),共计50分。

  除了人性化地综合评价物业公司的服务,同去年考评相比,今年物业考评的侧重点也有了新的变化。考评内容中,“公示本小区物业费、车位费、电梯费、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等费用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已建立小区收费台账、设立共用设施共用设备参观检查日,至少检查1次,并有书面记录及业主签字”等四项共计40分,代替了去年“侧重档案资料完备”,成为今年物业考评的重中之重。

  记者注意到,今年考评中体现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企业员工着装统一整齐,两日内对业主投诉进行书面答复,设立小区保安、保洁、绿化服务检查组等项目无疑都要求着物业企业文明服务。万雪松还介绍,此次考评中,对一个物业企业服务多个项目的情况,将取所有检查项目得分的平均值。检查由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会同各城区房产管理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共同组成检查组,并由市物业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抽调专人参与。另外,对于2012年度和2013年度连续两年服务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将降低资质等级,且在下一年度检查评比结束之前不允许接管新项目。

  今年物业考评时间从去年的46天延长至90天。按检查评比综合得分排序,评出2013年度物业服务优秀企业10名,颁发奖牌;服务不合格企业10名,通报批评。对于检查评比中发现的问题,相关物业企业未能在10月30日前整改合格的,市房产局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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