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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小区私搭乱建又抬头 物业应予以劝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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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物业之家   发布者:admin
热度19票  浏览4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7月18日 11:21

  物业之家讯:近期,居民小区内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破坏了小区环境,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据德州12345市民热线统计,仅6月份就受理了111条私搭乱建的相关投诉,主要涉及小区内私自改造车库、储藏间,一楼住户加盖临街房屋等。

  近日,德城区华泰景园的孙女士拨打市民热线,反映小区内有住户将阳台封闭后私自加宽加高,影响到自家采光,也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月6日,市民赵女士也拨打热线反映:在岔河紫薇园小区内,有部分业主将车库改建为门市,影响到小区内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随后,记者联系了华泰景园小区物业,据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小区内私搭乱建的现象,物业曾多次制止,但居民多以在自家修建为由,拒绝拆除。因物业并不具备执法权,因此,对拒不整改现象也无能为力,只能劝阻当事人,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针对这些情况,记者采访了市房管中心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据介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不许在小区内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主要是指小区公共部位,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具体是:针对沿街门市进行私自改建,违法增高增宽建筑物的行为,举报市民可与城管部门取得联系,由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确认其为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在小区内出现的违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的,经物业人员劝阻无效后,应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由消防部门查处,并强制整改。而小区内部私自更改房屋建设,改建或增设建筑物的,应与住建部门取得联系,确认其为违章建筑的,应及时拆除,避免影响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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