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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有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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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物业之家   发布者:admin
热度5票  浏览53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5月20日 11:34

  物业之家讯:从本月起,重庆市南川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有了紧箍咒。5月14日,记者从区国土房管局获悉,该局出台了《南川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审批程序(试行)》,规范我区维修资金审批程序,确保每一笔资金公开、公平、合理使用,杜绝套取维修资金的行为,切实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该程序所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代管、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程序要求,动用维修资金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书面申请、物业维修现场查勘表、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查询表、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审查意见、业主同意维修方案确认表、施工单位确定材料、维修申请人承诺书、公示相关材料、我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审批表、乡镇(街道)或居委会公示证明、施工合同或协议。

  程序规定,对于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制定的维修方案,通过审查后要在小区大门口、公示栏、电梯口等明显位置公示5日以上,并将公示情况照相存档。

  对于资金的拨付,程序中也有明确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接到资金拨付通知后,须用电汇、信汇或者转账支票的方式,按施工合同约定金额的70%,划转到工程施工(维修)单位账户,工程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再一次性划转。另外,维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由维修申请人组织施工单位、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企业、乡镇(街道)、居委会验收,验收合格的,形成书面意见,维修申请人出具验收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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