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金钥匙官方网站 >> >> 物业行业 >> 业界评论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aaa

探究物业纠纷的主要起因和类型

分享到:0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物业之家   发布者:admin
热度4票  浏览55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11月02日 17:21

  物业服务是城市住宅小区的普遍管理形式,物业服务在改善业主生活环境、提高业主生活品质和促进城市管理、维持小区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近些年来与之相关的物业服务纠纷也在快速上升。

  日前,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强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审理新闻发布会,公布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热点问题以及该院推动物业纠纷案件审理的一些做法,希望引起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注意和借鉴。

纠纷主要有7种

  柳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柳州的物业纠纷起因和类型多种多样,归纳总结起来主要有7种:1.业主欠交物业费、路灯费等费用引起纠纷;2.因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纠纷;3.开发商遗留问题,如房屋质量、小区配套设施没兑现等,被业主转移到物业服务企业头上的纠纷;4.建筑物和业主共用部分的权属区分、管理使用的纠纷;5.解聘物业服务公司引发纠纷;6.业主因人身财产受损失而发生纠纷;7.业主之间因私搭滥建等引起相邻权纠纷。

  柳州还多次发生各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纠纷,包括停车、电梯等问题。据统计,2009年至今年上半年,柳州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物业服务纠纷案达2500件,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案件标的小而内容繁杂

  “这些物业纠纷,双方争议标的不大,可能就几百元或几千元物业费,但争议内容繁杂,一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可能有四五个,甚至比某些标的几千万元的大案争议焦点还多,极易形成群体诉讼。如业主拖欠物业费,通常起诉到法院的是十几件甚至几十件连环系列案。由于目前我国的适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甚至有法律空白,法官有较大自由裁量权。个案裁判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判例作用。这与案件属于同类性质、数量众多有一定关系。”柳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介绍,物业服务纠纷形成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行业管理不规范占大部分。从司法案例看,物业服务公司被判承担责任赔偿,主要是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或服务不到位。因此,提高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是消除纠纷的重要途径。而业主也要形成自觉交费、文明装修、爱护公用设施的良好习惯。

订立合同很重要

  柳州市中院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此类案件的审理:成立课题组实地走访,召开全市物业服务纠纷案件调研座谈等,与住建委、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及部分物业公司代表交流。

  柳州市中院负责人提醒市民,如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尽如人意,可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物业公司平等协商,将具体服务标准明确写到物业服务合同里。当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存在差距时,业主可依据合同提起违约之诉;但物业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法院不予支持。

上一篇 下一篇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最新报道

子分类

金钥匙-在线咨询                                                                  

关闭
总部邮箱:772491168@qq.com  ;46980920@qq.com   
总部电话:020-81217181  ;020-81215070